国家文物局:启动追讨被盗肉身古佛程序
村民在普照堂祈愿祖师像早日回归 写有显化六全章公祖师字的布幔 写有显化六全章公祖师字的布幔 崇圣岩寺供奉的大檀樾五二神位牌
欧洲巡展肉身坐佛疑为福建丢失文物三明日报记者 苏诗苗 文/图 最新进展:国家文物局启动追讨程序 昨日(3月23日)16时32分,记者从大田县文博部门获得最新消息,国家文物局接受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联合委托国家文物局追讨章公六全祖师像的申请意愿,根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启动追讨程序。同日,福建省文物局发布消息,称福建文物部门初步确认“肉身坐佛”是二十年前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被盗的章公祖师像。 阳春村民听到这个消息,异常兴奋。章公六全祖师像有望回家了。 近一个星期以来,新华社一则“欧洲巡展的千年肉身坐佛,疑为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20年前丢失的章公六全祖师像”的报道,引起了媒体、民间的极大关注,章公六全祖师像一时成为新闻热点。 另据媒体报道,北京时间3月20日21时左右,荷兰博物馆突然撤走了在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的千年肉身佛像,原先,佛像预计展出到5月份。(来源:三明日报) 【相关新闻】: 荷藏家首度回应 只字不提坐佛所有权争议 坐佛荷兰持有者的发言人当地时间23日下午向新华国际客户端驻海牙记者发来声明,称鉴于当前媒体报道“看似转向不利”,收藏者决定收回出借的佛像,不再将其用于博物馆巡展。声明只字不提所有权争议,称关于佛像的科学研究还在继续。 新华国际客户端记者收到的这份声明用英语写就,未提及收藏者的国籍与姓名,仅称其为肉身坐佛“所有者”,是一名中国早期艺术品的狂热收藏者,从事中国艺术品收藏近30年。 荷兰《民法典》有关“占有时效”的条款规定,持续、公开、非暴力、未被争议地占有他人财物,期满20年,可取得该物所有权。也就是说,原有者如在物品被盗之日起20年内未提出归还要求,则新持有者即便当年是恶意占有,也可获得该物所有权。 因此,如果这尊佛像就是被盗佛像,那中方应在2015年至2016年即佛像发现被盗并被他人占有满20年之前,尽快向荷方明确所有权争议的存在,使得佛像持有者无法援引“占有时效”条款。 事实+ 荷兰政府曾两次归还人类遗骨 荷兰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席、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弗利23日表示,荷兰政府曾两次将人类遗骨归还给原有国。这两次归还一次是2005年向新西兰归还了一具毛利人的头骨;另一次是2009年向加纳归还了阿汉塔部族国王的头骨。但这两具头骨都不是私人收藏者的财产,而是荷兰公共机构所有。 范德弗利认为,从法律角度看,私人收藏文物的所有权争议在荷兰受民法管辖,政府无权干涉私人财产。但“人类遗骸遗骨应该归还”这一伦理守则为荷兰法律界、文化界和民众普遍接受,在肉身佛像所有权争议案中,这也是一个关键因素。 关于伦理守则的意义,正在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研读文化遗产法的中国博士研究生刘作珍解释说:“伦理守则没有法律约束力。非常有争议的文物,讲道德的博物馆可能不会出展,但展出的博物馆也不违法,只能算是违背了行业内部的规范。所以说,伦理守则只对业内人士有指导性、规范性的作用。你不遵守伦理守则,可能下次大家就不带你玩了。”(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报道) |